
~大家好,這裡是總是懶得摺衣服的鏞正律師~
前幾天的颱風肆虐,大家還好嗎?
我奶奶嚇到睡不著覺,半夜打來給我跟我說她睡不著,覺得房子都在晃。在大自然面前,我們都顯得相當渺小,每天能夠順利睡著、起床出門、平安回家,都是值得感恩的事情呢🤗
但因為世事實在難料,人生總有意外,所以我才要努力跟大家推廣這個好好預備身後事的概念,不要等到來不及再來後悔阿!
台灣人很愛置產、存錢,在台灣存不夠,還要存到國外去。但當我們在世界各地買了一堆財產,可有想過當我們離開世界時,這些財產怎麼辦?
有個客戶就跑來問我,他過世的家人在美國留有財產怎麼辦?
我是台美律師,今天就來稍稍簡介台灣與美國兩地的基礎遊戲規則:
在台灣,根據遺贈稅法,遺產稅課徵方式會根據你的身分不同而有不同追稅方式:
1. 如果你是經常居住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那你就要被全球追稅,也就是全世界所有的財產都要跟國稅局申報計算遺產稅;但與此同時你也可以享有免稅額、各式扣除額。
2. 如果你非經常居住境內的國民或是非我國國人,那只要針對你的境內財產申報即可,而且仍有免稅額,但各類扣除額就無法適用。
在美國,遊戲規則類似,也是會根據你的身分不同而有不同追稅方式:
1. 如果你是具有美國國籍者或是在美國有domicile的人,就要被全球追稅,也就是你在美國境內境外所有財產都要向美國IRS申報;但同時也可以享有高額的免稅額。
2. 如果你是非居民美國人(NRA),也是針對你在美國的境內進行遺產稅申報即可,但可享有的免稅額就會低非常非常多。
因此,如果今天一位長年居住在台灣的台灣人,某天因為財產規劃、家庭等種種因素在美國置產買了個不動產,當這位台灣人過世時,要如何處理呢?
在台灣,就要把所有資產,無論海內海外,通通要向台灣國稅局申報,這個在美國的不動產也必須要向台灣申報呦!
在美國,因為這位台灣人並未有domicile也無美國籍,但仍必須要針對該不動產向IRS進行申報,也會就該不動產進行冗長Probate遺產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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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相信如果有認真看文章的人心中就會充滿各種疑問了,例如上例中,這位台灣人的美國不動產不就被重複課稅了嗎,太不合理了吧!🥲
沒錯,雖然台美間沒有遺產稅協定,但兩國都有相關可以抵扣的規定,所以是可以抵扣計算的。
另外,對於法律有點敏銳的人也會問了,甚麼是台灣法下的「經常居住境內」?甚麼是美國法下的「Domicile」?
就讓我留到下篇文章再跟各位分享吧😎
若你有任何疑問,都歡迎留言問我,我都很樂意在下一篇文章或是直接回覆你呦!
希望各位努力一生所賺得的財產都能夠安穩妥當的依據自己的心意傳承下去,這真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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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一張秋天的優勝美地,秋高氣爽,美麗中帶有一絲憂鬱與哀愁;秋日蕭瑟,令人多愁善感
古人說一葉知秋,我卻總是找不著那片葉
儘管如此,秋日依然是我最喜歡的季節呢😊
#台美律師 #財產規劃 #繼承 #遺產稅 #Probate


